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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台县质监局依法查封无制造标志气瓶
2009-11-05 08:18:46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天台县质监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县内一家液化气供应站经营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供应站内销售型号为YSP-15的89只已充装液化气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瓶体及检验合格证内无任何制造标志。根据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国家标准要求,无任何制造标志的钢瓶应按报废处理。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气瓶予以查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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