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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

2009-11-05 08:11:03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报
  为做好生产加工环节除食品以外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工作,避免发生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10月20日,安徽省出台了《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该《办法》是继年初出台《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实施办法》后,安徽再次对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监控的升级。该《办法》的实施,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源头监管工作,通过产品质量日常监管,开展产品质量异常信息的监控和收集、分析、研判和评估工作,及时发布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预警,降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防止出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和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据悉,该《办法》把安徽省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加工领域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且涉及范围广、影响大的产品都纳入了风险监控和预警范围。
  安徽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一个市(县)区域内发现可能危及公众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一个或多个区域用户或消费者对某一区域或行业生产的某类产品的质量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和频繁,经调查和抽查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列为监控等级。对出现消费者对某一区域或行业生产的某类产品的质量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和强烈,经调查评估确实存在涉及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或者涉及全省或省内两个或以上区域,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产生较严重损害,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隐患,将列为预警等级。
  《办法》还规定,安徽省质监局建立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同时在安徽省质检院设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研究中心,承担如产品风险指标检验方法研究等有关技术性工作,及时研究分析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收集、汇总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并建立数据库;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进行技术分析分类,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提出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置草案,提出全省质量风险监控建议和预警建议;提出产品抽样和检测工作方案的建议;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产品检验方法的研究,对风险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报送监控结果和分析报告,提出后续处置建议;组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预警专家库。
  安徽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口前移,实施主动预防,建立健全生产加工环节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监控和预警体系,将有助于提高科学分析预测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并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建立完善科学的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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