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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等部署治理非法经营走私进口旧服装专项行动

2009-10-28 15:39:17 文章来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海关总署、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10月28日在汕头对治理非法经营走私进口旧服装专项行动做出部署。
  海关总署要求各地海关彻底查清旧服装的来源和途径。在查办走私旧服装案件过程中追根溯源,摸清旧服装走私的整个链条,彻底查清旧服装的来源和途径,提高专项查缉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海关将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的正面监管。有效防范旧服装通过夹藏、伪报走私入境。近期,各有关海关特别是主要口岸,在对进口固体废物的监管工作中,将把旧服装作为查缉重点之一,加强风险分析和布控、查验,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检验检疫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系配合,对废物进口价格、申报品名、货物流向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有针对性地加强查验风险分析。对与旧服装走私关系密切的敏感货物,将全部纳入重点监控范围,严防旧服装与其他进口废物混装入境。配备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的海关,对进口固体废物要进行100%过机查验,没有配备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的海关,对进口固体废物要进行100%开箱,并进行人工彻底查验。
  从掌握情况看,目前海上和沿边非设关地偷运是旧服装走私入境的主要渠道。专项行动中,海关将加强跨关区协作和海陆联动,坚持“海上抓、岸边堵、陆上查”,阻断旧服装非法入境通道。北部湾海域各关区要在巩固已经开展的“两北”行动成果基础上,依托已经建立的跨关区协作机制,加强对北部湾海域的巡查监控。南宁海关将会同地方有关执法部门,加强对北仑河沿线的巡查封堵,对走私重点、多发地域加强机动检查,严防旧服装通过绕越设关地流入境内。碣石湾海域两侧各关区将对重点海域加强巡查,采取分点驻守、联防布控等措施,重点打击利用各种运输或渔业船只夹藏走私活动。针对走私进口旧服装跨关区转移的情况,各地海关将密切掌控旧服装走私进境及运输、流通渠道,加强跨关区执法协作,防止走私旧服装在本关区流入流出并向碣石等重点集散地汇集。
  海关总署表示,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从严打击走私犯罪团伙,坚决摧毁走私网络。对发现的旧服装走私线索,以“破网除链”为目标,坚持深挖扩线,揪出走私活动的幕后主使、首要分子和走私链条中的关键人物,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惩处。同时,海关还将与越南、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加强情报交流、案件协查、联合行动等方面执法互助与合作,推动两地共同打击废物走私的深入开展,利用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地区情报联络中心及双边执法合作渠道,加强对越南、日本、韩国等国家(地区)源头走私活动的治理。
  海关总署表示,虽然治理非法经营走私进口旧服装涉及地方和多个部门,但海关处在打击和防范旧服装走私的第一线,责无旁贷,任务艰巨。
  据了解,旧服装国家明令禁止进境。海关及有关执法部门不断加强对旧服装等固体废物进口的监管,多次组织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废物走私活动,加强对非法流通环节的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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