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您的位置:首页 > 商务信用 > 动态信息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
 论坛预告
直播:“明白装修,放心消费”
[我要提问]
时间:2009年
嘉宾:嘉宾简介
直播内容:论坛将邀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委员会张仁秘书长、中消协领导一同参与,与广大网民围绕“明白装修 放心消费”的话题进行网上互动交流,现场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人民网、新浪财经、中国网、央视网、法制网、中国经济网、国际在线、中国广播网、凤凰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网、金融界等合作媒体也将对论坛进行图片、文字网上全程直播。[点击查看直播内容]
 

包头市高新区15家企业通过名牌产品申报初审

2009-10-27 10:45:36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包头市高新区名牌产品申报工作于日前结束,共有15家企业符合内蒙古名牌、包头名牌产品、包头质量信用优级企业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通过初审。
  据了解,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名牌产品(产品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包头市名牌产品评审细则》和《包头市质量信用优级企业评审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得证的、近三年被盟市级以上(含盟市级)质量监督检查、环保安全检查不合格的,以及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企业,不得申报名牌产品。未获得包头市名牌产品的企业不能申报内蒙古名牌产品。企业2008年利税未达到20万元以上的,不能申报包头市名牌产品。白酒生产企业年产量 2000 吨以上,销售额 4000 万元以上的;水泥生产企业年产量 100 万吨以上,并采用新型干法窑生产线的方可申报自治区名牌产品。
  名牌产品评审工作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
【字体: 】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免责声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本网有权删除网友所发评论内容;
4、在本网的评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5、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6、评论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所有子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