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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消协提醒:夏季购饮啤酒应注意

2009-06-29 14:18:53 文章来源: 山东省河口区消费者协会
  炎炎夏日,闷热天气,无论亲朋欢聚,还是一人闲居在家,人们通常喜欢饮用啤酒,借以驱热消暑。但如有不慎,在给人们带来凉爽的同时,有时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六月九日,河口区消费者协会受理了两起关于啤酒的投诉,现公诸与众,借以引起人们在购饮时的注意,避免受到伤害。
  一、瓶盖未盖严酒变质,饮用之后拉肚子。六合乡新胜村刘某,六月初收割麦子时购买了三捆啤酒招待帮忙的亲戚朋友,其中一瓶的瓶盖约有四分之一蜷曲在里面,导致酒瓶无法盖严,启盖时没有注意,喝下之后才发觉味道不对,有点发酸,但为时已晚。值得庆幸的是,一桌七八个人,只有两人喝下了此酒。酒后不久,两人就因严重痢疾到诊所挂起了吊瓶。消协将此投诉反映到厂家,厂家来人一眼便看出是由于本厂原因导致啤酒盖没有盖严。
  二、前不久,六合乡三义和村张某家中放在地上的啤酒,突然无缘无故的爆炸,将其年幼女儿腿部炸伤。虽然伤的不严重,但如果伤在眼睛上,后果不堪设想,为此前来投诉。
  消协人员经现场查看,发现其瓶不是B瓶。国家有关规定,瓶装啤酒必须使用B瓶。所谓B瓶,就是在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有专用标志“B”,且还要有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标识。它是按照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的规定标准制造的,其“耐内压力”必须达到1.2以上。而非B瓶达不到这个标准,如发生碰撞或受热不均极易爆炸。(李佑文  王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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