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您的位置:首页 > 国际交流 > 相关组织  
 热点专题
 推荐阅读
 

日本修订《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

2006-10-26 10:44:31 文章来源:
  日前从WTO处获悉,日本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关于日本经济产业省对《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进行部分修订的169号通报,内容涉及纺织品、塑料制品、浴盆盖、电饭煲、电视机和微波炉等产品的质量标签规定。修订内容拟于2007年7月生效。  
  其中对《电器质量标签规定》(又称《电气机械器具质量表示规程》)中有关标签和守规的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增加了与能源消耗相关的信息,具体包括:(1)在即将发布的电饭煲分类细目中增加“种类”、“蒸发水体积”、“年能耗”、“电饭煲每使用一次的能耗”、“保温状态下每小时能耗”、“时间模式下每小时能耗”和“待机状态下每小时能耗”等内容;(2)电视机类别中增加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3)在即将发布的电视机分类细目中增加“种类”和“电视机尺寸”等内容;(4)在即将发布的微波炉分类细目中增加“种类”、“使用微波功能的年能耗”、“使用烤箱功能的年能耗(仅限于那些具备烤箱功能的产品)”、“年待机能耗”和“年能耗”等内容。
【字体: 】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免责声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本网有权删除网友所发评论内容;
4、在本网的评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5、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6、评论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所有子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