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您的位置:首页 > 规范市场秩序 > 食品安全  
 图片新闻
 相关链接




 

福建长汀工商查获一批假冒“王老吉”饮料

2009-11-06 08:02:00 文章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外观几乎一模一样,行家介绍的识假标准也只是商标笔画的清晰度、均匀度等细微差别。然而,假的真不了。10月20日,福建省长汀县工商局对销售侵犯“王老吉”商标专用权饮料的个体户李某处以800元罚款,并没收了侵权饮料209听。
  10月16日上午,长汀县工商局接到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长汀销售经理王先生的举报电话,称在河田镇市场发现有人销售涉嫌侵犯“王老吉”商标专用权的饮料。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并特地准备了一听真品。在现场,执法人员看到,货架上摆放着五六听“王老吉”饮料,取下与真品对照:条形码、QS标志一应俱全,生产日期也采用电脑喷码,并没有发现异样。据王经理介绍,真品盖子上“王老吉”字样是用钢印一次性冲击而成,笔画清晰,深度均匀,而该涉嫌侵权的商品上“王老吉”字样是人工雕刻而成,笔画有深有浅且不清晰;另外,真品王老吉瓶身接缝经特殊处理,绝不会生锈,而该涉嫌侵权的商品瓶身接缝已生锈。工商人员发现,这批产品的生产日期是 2009年9月 12日。
  经查,这批侵权饮料是李某从流动送货车辆购进的,进价与真品无异,且从外观上也看不出是假冒品。“王老吉”是中国驰名商标,其所在企业加多宝公司曾在去年汶川大地震后央视举办的抗震救灾募捐晚会上一次性捐款1亿元而声名鹊起,知名度与销售额直线上升,由此引来不少“傍名牌”的投机者。工商部门表示,将继续与各知名厂家开展合作,总结经验、打击源头,切实维护各知名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字体: 】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免责声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本网有权删除网友所发评论内容;
4、在本网的评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5、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6、评论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所有子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