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您的位置:首页 > 规范市场秩序 > 商贸流通  
 图片新闻
 相关链接




 

酷赛健身俱乐部突然停业 会员疑其老板卷款而逃

2009-10-21 09:30:40 文章来源: 北京晨报
  健身所数千会员恐遭“抛弃”
  酷赛俩连锁店相继停业 会员疑其老板卷款而逃
  截至20日,位于通州区车站路九联环商城4层的酷赛健身俱乐部仍未恢复营业。与此同时,其位于朝阳区慈云寺东区国际公寓的另一家连锁店也大门紧锁。今年10月以来,该俱乐部的两家店分别突然停业。据了解,该俱乐部的会员达数千人。除了会员利益受损外,俱乐部的员工也被欠薪。众会员怀疑,俱乐部的老板已卷款而逃,并紧急自组“维权联盟”,欲讨回已支付的会费。
  ■会员反映 今放假明停电 半个多月没开门
  酷赛健身俱乐部在网上登记的信息显示,其成立于2002年,在北京朝阳区、通州区开有两家连锁店。其中酷赛通州九联环商城店的多名会员向记者表示,今年国庆期间,他们来到该店健身,却发现店门紧锁,暂停营业。“店里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是‘十一’放假了。但国庆之后再去,依旧没开。店方又说是由于停电,还没收拾好,正在打扫等。直到现在已经闭馆了半个多月,我们才感觉不对劲,但店方一直没个明确的说法。”酷赛朝阳东区国际店的会员则表示,该店自今年10月16日开始停业。众会员称,自酷赛停业,他们从未接到过店方任何正式通知。
  据了解,酷赛两家连锁店的会员所办理健身卡的期限从1年到3年不等,会费在600元到1000元之间。其中酷赛通州店的会员达2000多人。“酷赛无情地抛弃了我们这些忠实的会员,希望大家联起手来共同讨个说法!”昨天,在酷赛两家连锁店,均能看见这样的会员们张贴的通知。几十名会员已自发组成“维权联盟”,正紧急联络并组织酷赛会员进行登记,但具体的维权方案尚未议定。有会员担心,维权可能面临困难,因一些会员办卡时未开发票,甚至连协议都没签。而一些签了协议的会员则称,协议内容多是一些泛泛的条款,对于一旦健身房出现问题须承担的违约责任无任何具体约定。
  而据酷赛通州店一名会员回忆,其实该店营业时,健身条件很一般。“地儿小,而且不是没电,就是跑步机没法用。”其表示,在健身期间,曾多次遇到跑步机被上锁的情况。“直到跑步机的厂家来解锁,才能使用。据说是因为酷赛欠跑步机厂家的钱。”还有会员表示,办卡之初只对店内环境进行了简单的参观,未作仔细检查,直到健身时才发现,店内很多设施是坏的,“比如没法洗澡、器械单车损坏无法使用等等。”
  ■记者探访 体操厅变卧室 传言员工遭欠薪
  昨天,在酷赛通州九联环商城店,记者看到,该店的广告牌并未撤下,但通往其处所的电梯已经停运,电梯外还贴有一纸通知,称“因停电暂停营业”。但从侧面楼道的小门仍可以进入,该店的设施、器材都在,还有六七名员工在看店,体操厅变成了卧室,他们席地而卧。还有一名教练在自己锻炼。
  此前有会员称,经打探得知,酷赛通州店停业是因为拖欠九联环商城租金等费用,怀疑酷赛的老板已卷款而逃。此外,一些仍与会籍顾问保持联系的会员说,这些会籍顾问也叫苦不迭,称被拖欠了一两个月的工资。
  各方说法
  酷赛:将恢复营业时间尚难定
  对此,酷赛通州店一位小组长韦先生表示,酷赛与九联环商城确有经济纠纷,但会员不必担心酷赛就此关门,目前已与九联环商城协商好,即将恢复营业,但何时恢复尚不能确定。此外,其还否认员工被欠薪。而记者随后拨打了酷赛老总的电话,但两部手机一部关机一部空号,始终没有联系上。
  商城:租期还没到 未如期缴费
  但九联环商城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酷赛并未如期向商城缴费,其租期也未到。对于酷赛即将缴费并恢复营业的说法,其未予确认,“酷赛总是说‘要’给钱,但一直没有给呀!”(晨报记者 董正)
【字体: 】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免责声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本网有权删除网友所发评论内容;
4、在本网的评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5、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6、评论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所有子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