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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最高补贴400元

2009-07-03 11:09:35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备受关注的家电“以旧换新”终于有了最新进展,7月2日,国家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发布公告,对家电以旧换新的补贴办法、操作流程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确定了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产品补贴上限,其中电视机和电脑的补贴上限最高,为400元/台。
  6月1日,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已经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州和长沙等9省市进行试点,接下来将择机在全国推广。
  财政部补充规定,凡具有试点省、市当地户口,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新家电时可享受新家电销售价格10%的家电补贴。其补贴上限按照品类分别设定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消费者在购买指定品类的产品后可以直接从流通企业领取现金补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此外,凡在规定时间内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的中标家电回收企业,均可享受国家财政给予的运费补贴。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试点省市财政负担20%。接下来,国家有关部门将对流通企业、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废旧家电拆解企业等进行招标,待招标结果正式公布后,消费者即可正式享受以旧换新财政补贴。
  早在国家公布补贴细则之前已经有多家企业“自掏腰包”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创维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潘志峰昨天表示,家电以旧换新办法公布后并不影响企业自行的“以旧换新”。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从厂家、国家获得双重补贴,例如,创维55英寸LED电视,企业补贴10%直降2000元后,消费者仍可根据国家补贴方案,再次享受400元的优惠补贴。
  ■小提示如何获补贴
  消费者只需通过网络、电话等选择中标的回收企业,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开具国家统一印制的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消费者凭有效身份证件、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在中标的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由家电销售企业垫付补贴资金,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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