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您的位置:首页 > 规范市场秩序 > 房地产业  
 图片新闻
 相关链接




 

江西省将严惩九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2009-10-29 10:38:57 文章来源: 大江网-信息日报
  28日,记者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江西省于近期出台《江西省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办法》,将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耕地10亩以上或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10亩以上的;违规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0亩以上或造成土地资产流失30万元以上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特别是将工业用地擅自改为经营性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闲置土地面积100亩以上,时间满2年的等9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惩。(记者骆岩岩)
【字体: 】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免责声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本网有权删除网友所发评论内容;
4、在本网的评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5、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6、评论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所有子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