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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华拍虚假食品广告被认定 最重可能会坐牢
2009-11-06 13: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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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中国广告协会发出通报,著名演员侯耀华共代言了包括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虚假产品广告。这些广告均未经行政许可部门批准,均使用演员做主持,使用专家、患者、消费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且均含有其他违法内容。以上10个产品广告已被有关部门通报、查处。而侯耀华则认为,有人滥用他的名义做假广告。 记者联系上李方午主任,他表示他们的通报只是指出该产品的广告违法,对于侯耀华说的有人滥用他的名义做广告的说法,李主任表示:“我们指出的这10个广告,除了黄金九号我只是看到了带有播出电视台标志的图片外,其他9个视频,都长约10到15分钟。在这些视频中,侯耀华还提到了产品的名字。又不是平面广告,平面广告只要把他公开露面的照片拍下来就合成了,这种视频作假不容易。”李主任表示,一个名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做这些广告,造成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 上海一媒体采访了一位名叫杨永涛的律师,他认为,《食品卫生法》中对违法食品的广告宣传做了规定,如果确定消费者因为这一食品造成身体上的损害,代言人需要依据损害程度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此外,由于保健品、药品属于特殊食品,一旦发生问题,将对消费者身体造成更大损害,因此如果确定产品为假药,给消费者身体带来很大程度的伤害,那代言人将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为此付出坐牢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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