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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成立“替考中心”图发财 东窗事发遭刑罚
2009-11-05 16:10:11
文章来源:
正义网
山东省巨野县的王某,在广州读研究生时,专门成立了一家“替考中心”,组织“枪手”代“客户”参加各类考试。因委托他人伪造身份证东窗事发,昨日被天河区法院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代考职称尝到甜头 制网页招“枪”揽客 王某今年26岁,是广州一高校在读研究生,去年4月的某天,王某在学校里看到一张招请“代考”的小广告,于是试着打个电话过去,对方称代考一次可获800元报酬。王某心动了,为对方代考了一次职称英语A级考试,拿到了800元报酬。 这次代考的经历,让王某觉得帮人“代考”挺赚钱,于是,他制作了一个替考代考的网页,对外宣称是“中国最专业的替考中心”,并广泛寻找“枪手”和 “客户”。 几天后,“生意”陆续上门,如果是问做“枪手”的,王某就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并要求他们传一张电子版证件照,放入“枪手库”。如果是想找“替考”的,王某就向他们吹嘘“替考中心”很专业,能在全国代考各类考试,还售卖考试作弊工具等等。 15000元代考公务员 “枪手”可得9000元 今年4月,东莞的彭羊及陈丹(均为化名)通过QQ找到王某,让他找“枪手”代考4月26日的公务员考试,双方商定,一个人的代考费用是15000元。后来又有一名湛江“客户”龙先生托王某找“枪手”代考,两人商定的价钱是1.3万元。 王某从“枪手库”里找到了三名“枪手”,每人先给了1000元订金,并承诺事成后,再付7000元至9000元一次的报酬。 电脑特技合成照片 客户“枪手”都像 找好了“枪手”后,王某利用电脑特技,将“枪手”的照片和客户的照片合成一张照片,使照片看上去像客户又像“枪手”,再叫客户用这张合成照片去报名拿准考证。随后,王某找到了票证贩子阳某齐,以100元一张的价钱,做了3张假身份证。 4月25日,王某安排三名 “枪手”到达东莞和湛江,由客户带着看过考场后安排进酒店住宿,次日,三名“枪手”拿着伪造身份证和准考证顺利进入考场,其中两人顺利完成考试,另外一人开考后“良心发现”而自行离场。 后来,替考网站被人举报到公安机关,警方出动将王某及造假证的阳某齐抓获。 王某被抓时供述,除了组织“枪手”代考公务员考试外,还安排代考了两次电大英语考试及一次高等数学考试。 诡辩称“花钱买证” 法庭判定“伪证罪” 在法庭上,王某辩称其是“花钱购买”身份证,并非“伪造”身份证。阳某齐则辩称身份证不是其伪造的,是老乡帮其做的。 法院认为:王某和阳某齐为牟取各自利益,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实施伪造居民身份证行为,应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定罪处罚。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当,不应区分主从犯。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阳某齐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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