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您的位置:首页 > 防范宝典 > 维权故事  
 图片新闻
 相关链接




 

甘肃省开展打击传销百日行动 280个窝点被捣毁

2009-11-04 14:52:49 文章来源: 甘肃法制报
  记者10月30日从甘肃省工商局获悉,在甘肃省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行动中,共查处传销案件20件,捣毁传销窝点280个,遣返传销人员5094人次,捣毁各种制假窝点206个。
  在今年7月10日至10月20日期间,针对当前传销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结合传销组织不断向甘肃省渗透的现状,甘肃省各工商、公安机关开展了以取缔聚集窝点为突破口,把“抓头目”、“封账号”、“端窝点”、“堵回流”作为“打传”工作的着力点,坚决打击以“拉人头”为主要形式的传销欺诈活动,达到“抓头目、毁一片、断全线”的效果。各级工商机关还通过对全省直销市场的全面检查,严肃查处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为了从根本上遏制传销活动在甘肃省的蔓延,各级工商部门还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机制,建立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为主,综治、商务、教育、民政、财政、银行业等监督管理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执法合力。工商部门与公安、房管、劳动、民政、教育等部门加强了协调,强化了对出租屋、物业小区、“半拉子”工程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巡查力度;与业主签订责任书,对为传销分子提供集会、居住、藏匿场所的业主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严打开展传销活动的企业;协同公安、金融等部门对存有传销赃款的银行账户,发现一个查封一个;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定期分析形势,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地区展开拉网式巡查,发现查处了一批传销活动。
【字体: 】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免责声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本网有权删除网友所发评论内容;
4、在本网的评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5、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6、评论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所有子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