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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掀起“09行动”打假币风暴
2009-11-06 14:13:38
文章来源:
包头市人民政府
按照公安部的部署,11月3日起,包头市公安机关开始为期20天的打假币犯罪“09行动”。此次行动,对于在2009年11月20日前主动上缴假币的假币持有者,一律不追究法律责任;凡是能够投案自首的假币犯罪嫌疑人,一律从轻处罚;凡是举报出售、运输、购买、使用假币数额巨大的,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凡是隐匿手中少量假币并使用假币购买物品、诈骗或采取其他手段使假币再次得以流通的,一经查实,一律从重处罚。
此次打假币犯罪“09行动”,要求包头市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将假币收缴任务分解到人。公安派出所要组织辖区民警深入社区,宣传假币犯罪危害,动员群众将误收的假币主动上缴公安机关;每个辖区民警要印制“收缴假币警民联系卡”,亲手送到商业零售及批发网点、集贸市场、洗浴娱乐场所以及辖区居民手中,通过张贴《通告》、印制“联系卡”等形式,动员群众主动上缴误收的假币。公共交通治安分局要加大对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公司误收的假币收缴力度,动员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公司主动上缴误收的假币。治安、巡防部门要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复杂场所、城乡结合部、车站的巡控检查工作。交警部门要派出专门巡查力量,在出入市区的各治安检查站,盘查、检查过往可疑车辆,发现假币或假币犯罪嫌疑人,立即对可疑人、可疑物、可疑车予以扣留并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各警种要畅通报警和接警渠道,最大限度地查破一批假币犯罪案件,最大限度地提升假币的收缴数量,打好打假币犯罪“09行动”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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