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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公安厅:主动上交假币有奖隐瞒不交受罚
2009-11-06 14:01:06
文章来源:
北方新闻网
记者5日了解到,为了深入开展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决定:截止2009年11月20日前,个人主动上交假币将有奖励,隐瞒不交者将受罚。
据了解,2009年11月20日前,凡个人手中持有假币的,应主动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并按不低于上交假币面值10%的比例由当地旗县(市区)公安机关予以奖励;对存有侥幸心理隐瞒不交或者继续贩卖、使用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惩处。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假币犯罪行动,检举揭发假币犯罪行为,并对检举揭发假币犯罪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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