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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黑手机”也可获双倍赔偿

2009-11-05 15:08:08 文章来源: 东莞新闻网
  为了贪图便宜,在商店购买“黑手机”,手机出现问题后,很多消费者都只好自认倒霉。其实不然。昨日,市消委会发出提醒,商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即使售前告知了消费者,仍需承担责任。而消费者购买“黑手机”,可提出双倍赔偿。
  日前,黄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手机,厂家根本没有生产此型号,要求手机店退货。店方却嚣张地以“售前已经明确告诉你,这是‘三码机’”为由,拒绝退货。事实上,黄先生不知道,“三码机”就是行内所称的“黑手机”。
  昨日,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表示,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三条,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止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服务。“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已纳入法律法规的禁令范畴。无论事前是否告知消费者,商家不仅要退赔,还要面临行政查处。”而黄先生可依法获得双倍赔偿,商家还将受行政部门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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