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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布监督电话 举报医保违法 最高奖三千
2009-11-04 15:22:06
文章来源:
贵州商报
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作出规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单位和参保人员9种违规行为,全部列入群众举报范围,举报事项经查属实的,举报人最高将获得3000元奖励。
记者近日获悉,今年以来,4位市民举报医保违规行为经查属实,贵阳市医保中心对4名举报人按规定进行了奖励,共计奖励金额5706.93元。 根据贵阳市医保政策,参保病人本人因病购药或就医时,才能按规定使用个人账户和医保统筹基金,除此之外,其它任何与治疗疾病无关的使用个人账户和医保统筹基金行为,都是违规违法骗保行为,群众一经发现就可举报。 举报范围包括:将《社会保障卡》或《离休干部就医卡》转借他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未核对参保病人身份,为冒用《社会保障卡》或《离休干部就医卡》人员就医提供方便的;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为无病人员开药、超量开药,为自己或他人牟利的;伪造医疗费用单据、处方、病历、医疗文书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为自己或他人牟利的;将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费用串换纳入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分解住院、挂床住院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定点医疗机构未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如实录入医保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其他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举报人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多种形式进行举报、投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对举报人或单位实行奖励,奖励金额为查实违法、违规金额的20%,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元。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有特殊贡献的,另行奖励。 举报电话: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8129015;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5807492、5807176;贵阳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中心地址:贵阳市都司路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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