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您的位置:首页 > 防范宝典 > 维权常识  
 图片新闻
 相关链接




 

临沂警方教你如何防诈骗

2009-11-04 13:35:18 文章来源: 临沂资讯网
  临近年终,各类诈骗案件呈高发势头,为提醒市民提高警惕,避免受骗,兰山警方首次向市民发布防诈骗要领。据了解,今年来,在警方侦破的诈骗案中,其中以“看病消灾”案为最多,为此,警方在加大打击诈骗犯罪的同时,针对骗子常用的诈骗伎俩整理出防骗方法,提醒市民注意。
  骗术1:神医消灾
  诈骗伎俩:常用诳语:“大妈,你知道这里住着一个神医吗?我的XX的病就是他治好的,大妈你气色不好,一起去看看吧。”事先准备好的“神医”将出现。
  防骗提醒:不要轻信陌生人。
  骗术2:丢包分钱
  诈骗伎俩:“见者有份。”一个骗子故意丢失装了钱的信封,另一个骗子拾起信封示意受骗人到僻静处准备“平分”,这时“丢钱人”就会出现。捡钱者会让受骗人藏好信封,然后再让受骗人押点钱或把值钱的东西给他。而信封里往往装的是废纸。
  防骗提醒:不贪小便宜不会上当。
  骗术3:兜售抵押
  诈骗伎俩:先以问路为由搭讪,随后持“金块、金元宝、金龟、金佛或古董、古币”等物低价兜售;或称回家缺路费,以假金佛、元宝等物抵押骗取钱物。
  防骗提醒:不买沿路推销的物品。
  骗术4:不明来电
  诈骗伎俩:案犯先是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受骗人的社会情况或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及电话,其他同伙从中编造故事,骗取受骗人对“熟人”的信任。再以帮助解决困难、买房子、调动工作等理由骗钱。
  防骗提醒:对于看似相识但又好像没有见过面的人,不要轻信。
  骗术5:兑换外币
  诈骗伎俩:骗子谎称急需用钱,多以作废的秘鲁币、巴西币等假钞冒充外币。扮“打托”角色的骗子,一般会谎称自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可以帮助鉴定。
  防骗提醒:银行网点附近凡是有陌生人提出有关钱的交易时,都不要轻易相信。
  骗术6:短信诈骗
  诈骗伎俩:发布“电话号码中奖”、“出售廉价走私物品”等虚假短信,以代缴税金、定金、邮费、保险费等名义设计陷阱,诱使受害人按其指定账户汇款,骗取钱财。
  防骗提醒:对此类手机短信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不上当。
  骗术7:网络购物
  诈骗伎俩:骗子在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海关罚没的笔记本电脑、汽车、电脑配件、数码产品等,以货款、运送费、保密费等种种理由从诈骗对象兜里掏钱。
  防骗提醒:购买商品前一定要核实公司的身份,直接拨打公司对外公布的客服咨询电话。
  骗术8:飞来大奖
  诈骗伎俩:骗子通过宣传单、刮奖卡中大奖,或以无偿赠送的产品中奖、易拉罐中奖、电话短信中奖等为幌子,以索取公证费、手续费、个人所得税让你汇款。
  防骗提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的奖金不得超过5000元,中奖公证一般在开奖单位开奖时介入,公证费也应由该单位支付。
  骗术9:专利转让
  诈骗伎俩:骗子虚构一些子虚乌有的机构和项目,诱使当事人掉进所谓的技术转让者挖好的陷阱。
  防骗提醒:投资者准备投资,要找工商部门核实对方企业资格。
  骗术10:汽车退税
  诈骗伎俩:骗子通常以非法手段获取购车车主信息后,假冒国税局和财政部工作人员,以退还部分购置税为幌子致电事主,诱使事主按其指示在ATM机上进行操作,消费者的钱即转到骗子的账户上。
  防骗提醒:不要相信汽车退税,更不能按对方要求在ATM机上操作。
  骗术11:代买灵丹
  诈骗伎俩:骗子以问路或其他方式与你搭讪,说有“治癌药”、“蜂毒”、“蛇毒”、“海马”等假药,然后让你意识到有差价,能从中赚钱,然后行骗。
  防骗提醒:去正规药房买药。
  骗术12:借用手机
  诈骗伎俩:受害人多为青年人,与骗子大多通过网络认识。骗子多为女性,往往谎称自己忘记带手机或手机没电了,以有急事需打电话为由借用受害人手机,伺机脱离事主视线,一去不回。
  防骗提醒:出钱让其打公用电话。
【字体: 】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免责声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本网有权删除网友所发评论内容;
4、在本网的评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5、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6、评论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所有子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