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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签合同以下内容不要忘
2009-06-26 15:31:27
文章来源:
人民网
如何才能减少或避免买到二手房?对此,哈市美富泰盛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建议读者朋友,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并附加以下条款:
1.关注出卖房屋的权属合法性问题;其中,共有房屋应关注是否获得共有权利人同意的问题,即出卖房屋必须拥有合法所有权证,共有房屋出卖必须获得共有权人同意。 2.应关注出卖房屋的质量以及出卖房屋保修期是否已过,以及物业合同中关于房屋维修的责任约定;即出卖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设施、管线等是否已过保修期限;物业合同中就相关质量问题及维修责任进行约定。 3.应关注房屋中介公司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约定;以明确房屋中介公司应承担的责任。 4.出卖人、买受人、房屋中介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违约责任。 5.应关注贷款房屋买卖时,是否已获得贷款银行同意并已就贷款事宜与贷款银行达成协议等事项。 6.搞清当事人的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 7.要将落户行为作为一个条款写进去,将户口迁出作为完成交易的一部分,以便防患于未然。 8.明确交房时间,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 9.双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几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10.甲方应保证其交付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完好。交房时,买方发现房屋或设施、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买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买方可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11.房屋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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