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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中介机构免税谎言

2009-06-08 13:49:54 文章来源: 中国消费网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有个别房产中介机构在提供居间服务时,谎称买卖二手房可以免税,从而忽悠消费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在税费问题上要多留个心眼。
  上海市消费者张先生反映,他在某房产中介公司的推荐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买房前,他询问该公司工作人员房屋的个人所得税等情况,对方答复说,出卖方能够提供完整的购房发票,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此后,张先生向当地房屋交易中心咨询,得知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卖家卖房必须符合“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的规定,才能够免税。张先生这套房子的卖家有3套房,按规定必须依法纳税,所谓免税之说是房产中介公司忽悠他买房的谎话。(记者袁 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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