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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关键在于市场落实

2009-10-30 10:56:57 文章来源: 财讯
  对于前期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生产企业更期待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基层落实情况。
  据农资导报10月30日报道,《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公布两个月,目前生产企业对这一重要政策的反响并不强烈,他们在深感化肥流通市场化进程加快的同时,更加看重基层的具体落实情况。
  10月20日,为了解《决定》发布后化肥流通领域的变化和对化肥生产企业的影响,工信部在北京召开了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座谈会。
  2009年以来,国家对于化肥方面的改革政策接连不断: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推进化肥价格改革,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联合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农用化肥铁路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逐步理顺农用化肥铁路运价,适当调整铁路农用化肥整车运价;8月24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对于这一系列政策出台,生产企业明显感受到化肥市场化步伐的加快。
  化肥生产企业在座谈会上虽然认为《决定》中的索票索证等规定对今后企业规范经营、提供优良产品和服务有了新的要求,对于进一步促进化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让利于农、服务于农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决定》出台到目前推行时间尚短,市场上还不能见到显著变化。同时文件中的一些经营模式以前已经实际存在,此次文件只是对这些经营模式的进一步“合法化”。由此可以看出,化肥企业对于《决定》的反应,更期待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基层落实情况。
  参加座谈的部分代表表示,对于《决定》的出台,企业普遍关心的是新规定下的实际操作状况与基层执行情况。比如《决定》规定农资经销商的最低资金限制只有3万元,在此较低的门槛面前,经销商人数会有较大幅度上升,这对于强化市场管理、净化市场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企业反映目前在化肥流通领域还存在多头管理、地方保护主义等情况,重复执法、区域壁垒不但增加了企业的营销成本,还容易导致以权谋私,滋生腐败。而个别地区“知假售假”、“打真不打假”的现象,严重影响着化肥的流通环境。他们还建议在流通领域扶优扶强、给予化肥生产企业一定的支持、加强打假力度、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细化质量检测标准、完善测土施肥政策、规范经营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强化企业维权等。
  另外,业内人士也认为,此次座谈对《决定》的反响不够热烈,也与参会代表为生产企业,对市场反应有一定滞后有关。据了解,此次参加座谈的除了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外,全部是相关化肥工业协会和化肥生产企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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