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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制售假发票犯罪新特点

2009-10-28 08:45:08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2004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查处的制售假发票犯罪案件年均增长20%以上,特别是通过2008年和2009年的专项行动,案件数量和假发票缴获量又有大幅增长。”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坚持“端窝点、打团伙、摧网络”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制假窝点和职业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力争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保持对发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公安部还将密切配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整顿假发票的“买方市场”。
  特点:呈现四大犯罪特征
  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以来,来自浙江台州、安徽阜阳、湖南娄底、广东饶平、江苏连云港和河南周口等重点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已占到公安机关抓获涉及发票犯罪的34%。
  “假发票制造地区和职业犯罪团伙成员相对集中,这是发票犯罪的一大特点。”张涛表示,近年来,各大中城市的假发票“销售市场”,也基本上被一个或数个来自上述地区的职业犯罪团伙瓜分和控制。
  而新型犯罪手法不断变换升级则成为目前发票犯罪的第二个明显特征。
  “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当前犯罪分子倒卖假发票的方式逐渐从街面兜售,转向互联网、手机等网络化、信息化方式。同时,利用虚假身份成立"开票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正规发票后非法出售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多。”张涛表示。
  部分行业使用假发票问题突出成为近年来发票犯罪的第三大特点。
  另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问题也不容忽视。当前,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基建施工、招标采购或劳务咨询等活动中,利用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滥发奖金甚至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的情形时有发生。
  打击:跨地区多警种协同作战
  2009年3月,上海市公安机关根据举报,获悉有人从深圳频繁向上海运输假发票的线索,并查明了以广东饶平人詹某等人为首的4个职业犯罪团伙印制假发票的犯罪事实。上海和广东公安机关在互通情况后,拟定了集中抓捕方案。5月,上海、深圳两地组织100余名警力,同时行动,一举摧毁了这一特大跨省出售非法制造假发票的犯罪网络,打掉犯罪团伙5个,查获假发票100余万份。
  这是自2009年1月,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初期跨地区协同作战的第一起成功案例。
  “在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经侦、治安、网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运用各种侦查手段,跨地区经营线索,逐渐形成了多警种、跨地区协同作战的格局,实现了对发票犯罪的有效打击。”张涛说。
  据了解,在今年“端点”行动期间,广东、河南、安徽、浙江省公安机关先后协助外省查处发票犯罪案件31起,捣毁印制假发票窝点21处,缴获假发票867万份,查获胶印机、裁纸机等大型制假设备170余万套。
  呼吁:防治需要全社会参与
  近年来,随着税收监管手段的不断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得到有效加强,犯罪分子开始将目标转向使用范围更广、市场需求更大、防伪技术更简单的普通发票,制售假发票犯罪呈现出持续高发的态势,给国家税收造成的潜在危害日益突出。
  “虽然抓捕行动成效显著,但是制作贩卖假发票的人之所以长期以此为业,甚至顶风作案,更多的原因在于买家,正是由于市面上存在着大量购买假发票的需求,才使得制售假发票的产业链条如此发达。”张涛说。
  他表示,公安部一直在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制售假发票犯罪,但是打击发票犯罪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一旦发现有街面兜售发票的行为,或者收到兜售(代开)发票的手机短信,要及时通过举报热线或网上报警平台,向当地公安、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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