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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方破获假币犯罪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2009-10-21 15:14:06 文章来源: 新疆新闻网
  中新新疆网10月20日电 (记者 闫文陆)新疆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赵玲20日下午称,从今年初到目前,新疆公安机关已破获假币犯罪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收缴假人民币440万元,收缴量是去年全区公安机关收缴量的2.4倍。假币犯罪案件呈现出三大特点。
  赵玲在今天下午新疆公安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说,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我国多个地区频频出现HD、HB版假人民币,新疆也有部分地州出现此类假人民币,经媒体和网络报道,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为严厉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假币违法犯罪活动蔓延,维护新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新疆公安厅从今年1月20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代号“09行动”的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这项行动为期11个月,到今年12月底结束。截至目前,新疆公安机关共破获假币犯罪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另抓获“09行动”前上网假币逃犯5名,收缴假人民币440万元,收缴量是去年新疆公安机关收缴量的2.4倍。
  赵玲说,从近两年我们破获的假币案件中,可以看出:新疆地域广阔、民族众多、交通运输点多线长、边远农牧区信息闭塞、一些群众识别假币能力较低。作为假币的流入地,新疆假币犯罪呈现出由城镇向边远农牧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交通沿线“路边店”发展蔓延的趋势。具体来讲有以下特点:
  从表现形式看,我区假币犯罪主要是出售、购买、持有、使用假币。从近年破获的假币案件情况看,我区假币主要来自广东、安徽、河南三省,除去年喀什地区叶城县破获一起从内地购买假币后二次加工假币7万元的案件外,我区尚未发现其他制造假币案件。
  从发案部位看,边远农牧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交通沿线“路边店”是我区假币案件高发区。假币案件发案时间一般集中于农副产品收购旺季和乡村集市日。犯罪分子利用这些地方群众识别假币能力低、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采取以整换零、调包等方式使用假币,流窜作案,或者以“路边店”为掩护,采取撕角调包方式使用假币。
  从作案成员看,假币犯罪呈现家族式、团伙化犯罪趋势。在今年抓获的44名犯罪嫌疑中,有部分人是依托家庭、亲戚关系,结成团伙,通过在内地的亲属或借在内地做生意之机,购买假币并贩运来疆,以乌鲁木齐作为集散地和中转站,依托下线向南北疆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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