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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全国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2009-06-29 08:03:41 文章来源: 农业部网站
  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以来,各级农业和畜牧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厉的纪律、最有力的措施和最严格的标准,持续深入开展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
  2009年5月-6月,农业部在全国开展了生鲜乳收购站大检查,并于5月31日-6月7日派出10个检查组赴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山东、上海等20个省(区、市)进行重点督导检查。记者从各检查组了解到,截至5月20日,各地共取缔流动收奶点3871个,个体收购站比清理整顿前减少1903个。现有收购站中,机械化挤奶站比例达72.2%,比清理整顿前提高了21.2个百分点。
  2009年起,农业部启动实施了全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为重点指标,以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为重点环节,采取例行监测、飞行抽检和隐患排查监测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加大抽检频次,不断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北京、上海、辽宁、安徽、江苏、四川等多个省市制定了省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据农业部今年第1次监测,全国共29个省(区、市)的2259个生鲜乳收购站和1114台运输车抽取3373批次生鲜乳样品,三聚氰胺含量全部符合临时管理限量值规定;13个奶牛主产省的903个生鲜乳收购站共抽取903批次生鲜乳样品,全部未检出皮革水解蛋白,抽检合格率为100%。
  国家现代奶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中国农业大学李胜利教授近期深入北京、天津生鲜乳收购站,走访奶站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督查的生鲜乳收购站储奶间都是由专人负责钥匙,有关挤奶设备的清洗规程、挤奶规程等管理制度都已上墙,挤奶厅四周墙壁都贴了瓷砖,挤奶设备和奶罐清洗得非常干净。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所长时建忠带队在山东、上海实地检查后告诉记者,山东省所有生鲜乳收购站都与畜牧部门签订了质量责任书和生鲜乳质量安全承诺书,省内各大企业都向生鲜乳收购站派出了驻站监管员。上海市的生鲜乳收购站全部由光明乳业建设,通过第三方检测和按质论价制度促进乳品企业和奶牛养殖场共同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山东、上海两地畜牧部门还通过进站监管、不定期巡查、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把生鲜乳收购站和生鲜乳运输车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山东省章丘市还建立了生鲜乳生产者、收购者、运输者违法行为记录,实行“黑名单”制度,被核实出现违法行为两次以上,取缔其行业进入资格。上海市乳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乳脂率、乳蛋白、体细胞数和冰点4项指标批批检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会同光明乳业奶源部和行业协会到奶牛场进行调查和处理。
  3月27日—28日,农业部组织对内蒙古3个盟市6个旗县区的33个生鲜乳收购站63个样品进行了β—内酰胺酶抽检,抽检合格率为100%。内蒙古各级农牧业主管部门多次组织蒙牛、伊利两大企业奶源部及相关部门,对生鲜乳收购站业主、生鲜乳收购站管理人员、奶农开展生产管理技术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5月31日,内蒙古首家生鲜乳质量第三方检测中心挂牌成立,为解决奶农与乳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纠纷提供仲裁检验服务。内蒙古还开通了全国首个省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网站,对生鲜乳收购进行数字化、规范化和公开化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孔祥智教授实地调研黑龙江省安达市、杜蒙县和辽宁省阜蒙县、沈北新区等4个县(区)的12个生鲜乳收购站后说,两省在生鲜乳收购证、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落实,协调奶农、奶站和乳品企业的合理利益,推进“第三方检测”,发挥合作社、协会的作用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河北省积极整顿和规范奶业,基本建成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省、市、县三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增设了专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11个市级检测中心全部通过计量认证,49个奶业大县生鲜乳质检站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省还将全省生鲜乳收购站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监测中发现的阳性样品,逐一追根溯源,跟踪检查。全面开展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控,加强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发现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现象及各种掺杂使假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目前河北省不仅奶牛存栏大幅度上升,规模化养殖和机械化挤奶比例也明显提高。
  陕西省从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入手,组织力量对奶牛养殖集中的西安、咸阳、渭南、宝鸡、铜川和杨凌区等关中地区5市1区的生鲜乳收购环节和生鲜乳运输环节进行质量检测和监督整顿。对生鲜乳收购站收购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辆准运证、生鲜乳交接单及生鲜乳的来源进行检查。陕西省已抽检生鲜乳样品420批次,抽检合格率100%。
  据农业部畜牧业司有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农业部将重点指导各地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尽快完成收购站经营主体合法化改造,加快推进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工作;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检测制度,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三是继续强化生鲜乳收购站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畜牧部门日常监管机制;四是加大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养殖环节的技术指导,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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