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部际联席会议 > 工作动态 |
|
卫生部拟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公布
2009-06-11 09:27:06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昨天(9日),卫生部公布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指出,我国将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规定指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将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或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可以提出风险评估建议。 (记者叶洲)
|
蒙山工商着力构建农村食......
项城市公安局举办打击假......
套购假币牟暴利 机关算......
天津市开展非法客运专项......
特大“印钞厂”隐身农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