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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要求坚决查处“小产权房”

2009-06-11 09:05:28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明确其为无产权的违法建筑
  综合本报记者翟烜新华社报道国土资源部9日强调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各地要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
  针对社会上关于“深圳市‘小产权房’将拿全国首个准生证”传闻,6月9日下午,国土资源部组织会议,专题听取深圳市政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深圳有关情况的汇报后认为,深圳市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深圳市依法采取拆除、没收、确权、临时利用等多种方式处理,对少数经依法处理,罚款和补交地价后确权的建筑,也主要是明确使用权,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允许全部成为商品房进入市场流通。
  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小产权房”是一个模糊的、不准确的概念,实质是违法建筑无产权,它不仅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也是违反相关政策的。对于处理“小产权房”的问题,法律和政策是十分明确的,关键是各地要下决心,协调各方,依法查处,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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