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办 • 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您的位置:首页 > 保护知识产权 > 综合动态 > 部委  
 政策法规
 热点专题
 

我国受理苏格兰威士忌注册地理标志产品申请

2009-11-06 15:00:41 文章来源: 中国质量报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受理苏格兰威士忌在我国注册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
  公告显示,根据2005年9月5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经英国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推荐,国家质检总局参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受理了英国苏格兰威士忌协会关于苏格兰威士忌在我国注册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拟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国境内对英国苏格兰威士忌实施地理标志保护。根据公告内容,拟保护的产品名称为“Scotch Whisky”,中文名称为“苏格兰威士忌”;保护范围为英国苏格兰全境;界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为:英国《苏格兰威士忌法案1988》和英国《苏格兰威士忌准则1990》;质量技术要求为:英国《苏格兰威士忌法案1988》和英国《苏格兰威士忌准则1990》。
  据了解,我国自今年5月受理法国国家干邑行业办公室关于干邑在我国注册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以来,已经依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受理了十余件国际地理标志的申请。(记者 杨蕾)
【字体: 】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我要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更多评论
请输入验证码:   
免责声明: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3、本网有权删除网友所发评论内容;
4、在本网的评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5、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6、评论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所有子站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大连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宁波
安徽  福建  厦门  江西  山东  青岛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深圳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关于网站 | 网站声明 | 京ICP备06027237号 | 联系我们 | 意见征求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办单位: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